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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创业板改革相关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1.您认为创业板改革的必要性何在?

 

创业板的重要的意义,是为中国的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从而支持互联网与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但是,现在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区域股权市场,虽然有层次,主要是从体量和规模上区分,而没有从功能上区分,这是创业板要改革的根本原因和方向。

 

2.市场上流传的改革方案中有包括对互联网与高科技公司在未盈利情况下发行,取消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等是否属实?能否预测下创业板改革的具体内容?是否会在创业板改革后实行注册制?

 

创业板最大的改革,是允取消业绩连续增长的要求。由于互联网和高科技公司自身的特点,在前期很难实现盈利,而《证券法》,对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财务要求,一视同仁,如业绩连续增长和30%的增长要求,因此,创业板的最大改革,是取消上述要求,以突出创业板与主板的不同,但并不意味在创业板上市没有要求。否则,创业板的质量很难保证。所以,在创业板上市,还会设置其他限制。

 

除了部分取消上市的部分财务门槛外,再融资,也是创业板改革的要点,如“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向大股东配售股份,实际上是种私募机制,

 

创业板发行,本身是证券发行的一部分,在《证券法》修改之前,不会实施注册制,否则违反《证券法》;而在《证券法》实施后,会与主板、中小企业板一同实施注册制。

 

3创业板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表?还有何配套政策需要完善?

 

对于方案何时出台的问题,根据证监会的表示,正在对改革方案积极研究,待成熟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所以并没有确定的时间表。要修改的配套文件,包括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文件无疑要进行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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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柯荆民

306篇文章 1天前更新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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