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作家里,我最喜欢的是余华。跟余华齐名的莫言,我只是在高中时看过电影《红高粱》, 这是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当时的感觉是disgusting -- 电影是在贩卖中国的愚昧和落后。尽管现在莫言贩卖中国的愚昧和落后,贩卖到得了诺贝尔奖的境界。他的书,我还是一本也没有看过。不是没有尝试过,实在是翻不下去。所幸,这并不是我的审美态度出了问题,听说市场上,余华的影响力比莫言大。在国外,因为余华
的国际化写法和思维方式,也比莫言更受到追捧。当然,诺贝尔基金委员会是个例外。我最早接触余华,也是一部电影 --《活着》。不过,那时候,主要是冲着名演员葛优和名导演张艺谋去的。当然了,电影《活着》在大陆从来没有公演过,这一点对我吸引力也颇大。
2006年,在英国逛一家书店,看到中国栏目里满柜子都是一本书,《Brother》。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是,上面的两个人,有一个长得特别象张学友,尤其是鼻子。我就买了一本。由于英文本是将中文本的上下册合并,特别厚,我又抽不出整块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得是云里雾里。
第三次看余华的作品,是《十个词汇里的中国》,不过这回不是小说,而是随笔集,而且是繁体字的,大陆还没有出版过。
我这样不厌其烦地说我跟余华认识的经过,是想说明,余华在海外有很大的影响力。中国的作家在海外这么有穿透力的,就余华一个。莫言是在最近得了诺贝尔奖后,才赶上来的。
所以最近,我听说余华的作品《第七日》推出后,就迫不及待地买了一本。13万字的小书,一天就翻完了。当时的感觉是,余华的文字很美。这是我第一次直接接触到余华的小说原文。我首先看的是文字。文字如脸蛋,一眼就看到。
结构如身材。《第七日》的结构很有特点,用一个亡灵七天的经历和回忆,说了他一生的故事和死后的经历。七天也很有特点,上帝创造世界用了七天,而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也是七天,所以七,是一个既有西方文化意味,也有中国文化意味的数字。
小说的开头很陡峭: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种开头充满了魔幻,据说可以做中学课本,让学生背诵。不过,老实说,脱不了模仿《百年孤独》第一句的痕迹,只是模仿得比较大师而已。
如果说《兄弟》洋洋洒洒四五十万字,说的是友情的话,《第七日》说的爱情和亲情。这样说来,友情、爱情和亲情,人间的三大情,余华通过《兄弟》和《第七日》两本书都说完了。而这,体现了一种人文高度。
《第七日》中的爱情有两个。首先是指主人公杨飞和李小青的爱情。杨飞是一个普通人,如你我一样,本本分分地上班,踏踏实实地工作。但这样的人,在当代,肯定是没有魅力的。李小青作为一个女强人,肯定不甘于这种生活,她在飞机上找到了自己志同道合的同志,一个“准”IT英雄,说“准”是因为他还没有象李开复、张朝阳那样成功。但他刚回国,有学历有蓝图,离成功只差一步之遥。当李青这位坚定的现实主义者遇到这位坚定的理想主义者时,两人如鱼得水,果然取得了成功。只是中国的潜规则,让他们开的公司卷入了大案,那位IT英雄一走了之,李青由于收拾不了这个烂摊子,只得自杀。
李青的形象,让我想起了包法利夫人,她是由于爱慕上流社会的虚荣,最后理想破灭后自杀。也使我想起了《阿甘正传》里的 Jenny, 她是因为追求自由,最后得了艾滋病而死,而李青也得了性病。可以说,李青是包法利夫人和Jenny二者的结合。所以,我很怀疑这个形象只是来自余华看的小说,而不是现实。
另外一个爱情故事,是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故事,比较逼真感人。作者应该是跟打工者有过直接接触,否则不可能有类似的体会。刘梅和伍超是一对来大都市打工的打工崽,两次失去工作,都是因为爱情。第一次,是因为另外一个打工妹对伍超有好感,不停地向伍超献殷勤,而被刘梅看出而与其厮打,当然,结果是被开除。伍超呢,出于爱情,也同样辞职。之后,他们在一家饭馆打工,伍超是楼底下的领班,阿梅是楼上包间的服务员。有一次,一位官员在包间里喝醉了,摸了一下阿梅的胸,阿梅大叫,伍超上楼与客人厮打,结果也是二人被开除。
没有工作,没有了希望,在绝望中,阿梅跳楼。而伍超通过卖肾给阿梅买了一块墓碑。顺便说一句,阿梅之所以被称作鼠妹,是因为他们象老鼠一样住在城市的地下城里。这里的背景是真实的。我搞过一段时间的房地产,知道北京的地下室经常被不良物业租出。这些原来用于防震防空的地下室,在地下是连成一片的,形成了小城市。地下城里的人们,有自己的规则和生活方式,甚至连警察都难进入。
小说以极大的篇幅渲染了主人公与其养父的感情,非常煽情,但放下书,觉得只是煽情而已-- 不太符合生活的真实。但难得的是,作者通过主人公亲生父母的冷漠,突出了养父的深情,让我有读《兄弟》相同的感受。无疑,写情是余华的特长。
其实,这本书最被看重的,并不是爱情和亲情,而是对中国现实的反映。
主人公的经历,取材于变革中的中国社会:涉案自杀的前妻李青、被强拆掩埋于废墟下的夫妇、火灾时堵住餐馆门收费的谭家鑫,以及男友送了山寨iPhone4S而跳楼的刘梅……有些事件,甚至比小说还要荒诞。
但是,反映当代的现实生活,对作家,始终是一个挑战。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作者深处其中,不能做到客观;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牵扯很多活着的人,人家也不让你客观,尽管你采用的是所谓魔幻写法。
但无论如何,贴着现实写,是有其意义的。有种说法是,《活着》写的是父辈的生活,《第七天》写的是你我现在生活的世界。这种说法我不太同意。小说毕竟是小说。我们实际的生活,并没有这么极端,而余华是以写极端出名的。看看《活着》就知道了,所有人都死了,最后就剩下主人公福贵一个。如果不是要留下他讲故事,估计他也得死。小说只是现实的印象,如果当作现实来看,绝对是误区。
“以夸张和荒诞的画面,将现实与非现实、合理与无理、常人和非人并列在一起,加上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纯客观叙述方式,充满神秘、梦幻的色彩”,这是对卡夫卡名著《城堡》的评价。用此来评价《第七日》,也无任何不妥。余华,以一个医生的冷酷,对中国的当代社会,进行了残酷的解剖。可以称作中国的“卡夫卡”,或当代的“鲁迅”。
当然,与卡夫卡和鲁迅相比,余华缺乏哲学高度。卡夫卡喜欢克尔凯郭尔和中国的老庄,鲁迅迷恋过尼采,也同样喜欢老庄,而我没有听说余华喜欢过什么哲学。所以,如果说《第七日》有什么不足的话,余华的作品还缺乏一种哲学高度。《第七日》
假装冷静,但不免还是有点愤青。这是韩寒的评论,由于涉及同行前辈,韩寒 说得比较委婉,我想他是这个意思。而一旦愤青,小说的深度就会受到损失。余华早期的小说迷恋于死亡、暴力和灾难,所谓“先锋派”,这在本书都得到体现。当然,先锋不光是技巧,更是一种态度,20世纪90年代后,余华
开始以一种逼近现实的姿态进行创作,将小说与现实拉到最近的距离,力求展示民间生活,这在他的随笔集《十个词汇里的中国》里露出端倪,而在这本书得到充分展现。可以说,本书是余华早期的先锋态度和后期现实主义的结合,体现了余华近年的思索,尽管这种思索未必象卡夫卡 和鲁迅这些大师那么深刻,但有其现实意义,体现了人文关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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