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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过后,债市监管风暴继续升级。昨日,中债登下发通知,暂停了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买入业务。不过,部分属于丙类户的银行理财账户暂不在规范之列,仍可继续正常进行买卖业务。

在这份日期为5月7日,名为《关于对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暂停有关业务的通知》的文件中,中债登通知各结算代理人,即日起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账户除卖出、履行未到期结算合同、转托管已经持有的债券外,暂停办理其他业务,中债登也将对上述账户进行暂停处理。

之前,央行在今年4月24日的会议上已经明确表示,银行间债市的丙类户将逐步取消或升级。当日下午,中债登发布通知,暂停了丙类户的新开户业务,并暂停了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和基金专户等部分乙类户的开户业务。

昨天中债登下发的文件,说明正如央行所部署,丙类户的废除或升级,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当初设计丙类户,是为了防止金融机构挪用企业证券,以保护企业客户。这是从2004年至2005年债券被大量挪用得到的教训。但经过多年的运作,丙类户已经沦为“利益输送”的工具。

在最新的一期《财新》杂志上,我提出了废除和升级丙类户的三个步骤:1.在交易角度,取消丙类户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主体资格。2.在结算角度,取消丙类户在中央债券登记机构的一级托管资格,企业通过商业银行间接持有债券,也就是采用英美的多级托管体制。但为防止挪用,中债登应保持企业持有债券的明细,透过甲类户对企业持有债券情况进行控制。3.在商业银行内控成熟后,中债登不再保持明细,实现完全间接持有,即企业透过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和进行债券交易.

昨天中债登记的通知,基本完成了第一个步骤。至于还允许卖出,我理解是为了解决存量债券的问题。

无可否认,还有人对丙类户还恋恋不舍,最大的理由是丙类户能提供流动性。如果说银行间债券市场在2000年推出丙类户时,市场上只有十几家金融机构,这种理由还有些道理的话,现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Market Maker)已经显著发展起来,上述理由明显有些牵强。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已经九年。2010年,每日做市商所报券种数已达到三、四百只,而2007年时还不足一百只。在做市债券的深度方面,2009年做市商买卖报价量合计达49.47万亿元,是2008年的7.45倍,增长势头迅猛。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保持市场流动性是由做市商来完成的。做市商以比较低的价格买入债券、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出,这样,企业随时可以买券或者卖券。正是因为有大金融机构做市,才保持了市场的流动性,并发现了债券的价格。这类似于我们在银行买卖外汇,我们以相对较高的价格买外汇,以查对低的价格卖外汇。在此情况下,银行就是外汇做市商。我们去可能指望银行门口的“黄牛”来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全球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都实行了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提供连续的双向报价,投资者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随时买进或卖出,而不必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指令,这能确保大宗交易在较短时间内能完成,不会出现债券供需不平衡而导致的交易中断。同时,避免了买卖指令的操作风险。考虑到银行间的丙类户有些是利用交券和交钱的时间差“空手套白狼”,加强做市商制度显得尤其有意义。

丙类户,经常使我想起曾经在北京马路上曾经“活跃”过小公共。打一个比较形象的比喻,如果说做市商是债券市场的公共汽车,那么丙类户无疑就是小公共。 

当初北京推出小公共,也是为了解决“流通性”问题,即提供更多方便的交通工具。但是,不久人们就发现,小公共乱收费,甚至多次发生了为了抢时间拖死乘客的恶性事件。更重要的是,小公共在马路上随便停车,扰乱了交通秩序,妨碍了包括公共汽车在内的其他车辆的正常运行。在权衡之后,北京市坚决取缔了小公共。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正是小公共的存在,才使得公共交通得不到发展。在取消小公共后,北京才有动力发展快速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应作如是观:只有取消了丙类户,真正能解决流动性问题的做市商制度才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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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柯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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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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