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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0日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摘要:2013年1月8日,证监会召开“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内容,3月31日之前,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必须完成对所服务的IPO在审企业的自查,随后证监会审核部门将对自查进行全面复核,而证监会百余人团队也将动用全系统的力量进行现场抽查。证监会启动IPO检查,将查882家。截至15日,已有7家IPO排队企业主动撤单或者被证监会终止审查。根据证监会相关领导在公开场合的讲话显示,除去传统核查重点高额存货、固定资产、现金交易等财务问题,虚构交易成为最关注问题。与此同时,薪酬调整也被列入严查视野范围。

质疑派

@张连起:财务核查要找准突破点,如果核查与自查之间产生重大判断差异,怎样追责?发行审核体制机制创新在哪里?一批监管官员在这一位子上坐了十多年,是否适当?具有重大舞弊的公司被审核通过,发行部和发审委员承担了何种责任?此次核查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常态举措?

@eternalcoastline:其实,机构只要出具了相关文件,就是对发行人相关业绩及信息的承认,而不在于是否大面积进行自查、核查,单独再出具报告。只要出了文件,就应该承担责任。还是那句话,作为监管机构,应该轻(或不实质)审核,重监管,而且监管查到的问题应该将处罚落到实处,自然会扼制造假。

@smiler_陈:具有重大舞弊的公司被通过,首先要追查中介机构的责任。你们在现场埋头苦干大半年都没发现舞弊,还指望发审委的人坐在家里看看材料、开个发审会就能发现舞弊,逻辑不对吧?

力挺派

@柯荆民:上市公司造假成风,是由于造假的违法成本极小,而收益巨大造成的。证监会的新措施,加大了造假的成本,如坚决执行之,就会扭转造假的歪风。当然,最有力的措施是加强证券造假集团诉讼的力度,让普通投资人和证券律师监督造假者。一有虚假信息陈述,造假者就得赔得倾家荡产。

@他乡梵净:重大利好!

@寂寞的小女孩儿:终于开始真正落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了。

@赵建日月:证券巿场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实质体现!

@听雨眠zzz:我们的A股早点出政策,是不是早就涨了。

心得派

@第一创业徐向华:1、对分析上市公司有启发作用;2如果这么审,那发光的一定是金子。加大对新股的研究!正可谓:炒新有道理,质量有保证。

@小捶:1.本次专项核查要求非常细,一定要有逻辑、细致地编制归集好工作底稿备查;2,2012年报补充需甩掉报告期第一年,本次专项核查覆盖报告期;3,1~3月中介机构查,4~5月会里复核,这么一来复核完了还在排队就又要补半年报了。

@see2one:最好的方法就是两手抓。一手尽快进行发行审批,先捞大鱼,估计这个核查就是网,核查是纲,纲举目张;二是要尽快完善投资者集体诉讼机制,而不是什么投资者保护局。信息披露不完全,财务、管理有漏洞,欺诈投资者可以由投资者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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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柯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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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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