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个交易日,也就是我国股市熔断机制实施的首日,即出现了符合实行熔断机制的条件,二档熔断先后实行。而美国从1988年采用熔断机制至今,只有1997年实行了一次。以致有人说,我们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美国证券史上九年的历程。
不只如此,紧接着,1月7日开盘仅13分钟就触发5%的熔断阀值,过了15分钟“冷静期”重启后,9点58分再度冲破7%阀值,触发二次熔断,大幅刷新了A股收市纪录。
翻开世界证券史,A股是唯一一个实施熔断机制首日,就触发熔断的股市。有两方面原因:一是A股投资者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有过于情绪化的问题,更容易产生“羊群效应”,从而加剧市场波动;二是我国的熔断机制新近推出,还要不断地打磨,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熔断机制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在极端情况下,股价将会因为投资者的恐慌、从众等“动物精神”而出现大幅波动。而通过熔断来让市场获得“安静期”,并在这段时间进行信息披露,就能很好地让市场恢复常态。如使用得当,熔断机制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过度恐慌或过度亢奋而引起的股市暴跌暴涨。
虽说熔断机制不能逆转下跌趋势,但有延缓的作用,这好比“保险丝”。从世界范围来看,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熔断机制”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采用的制度。美国是熔断机制起源之国。之后,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都引进了这种制度。
之前,我国存在涨跌停制度,一直被认为就是中国特色的熔断机制,所以对引进熔断机制缺乏动力。但2015年下半年A股出现大幅波动,表明涨跌停制度不能有效地抑制股市异常波动的下滑。之所以如此,有几个共同的因素在起作用:市场情绪的恐慌、融资杠杆的过度放大、量化自动交易的过度推广,以及金融衍生品的泛滥等。如使用得当,熔断机制可以拉长下跌时间,减小下跌力度,从而给投资人和监管机构恢复情绪和获得信息赢得大量时间,从而避免“踩踏”。
2015年确实是我国资本市场惊心动魄的一年,指数日涨跌幅超过±5%司空见惯。而推出熔断机制,主要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再度发生。从国际上看,在刚刚过去的全球股灾中,美股三大股指期货均跌逾5%,正是凭借熔断机制,在重新开盘后没有出现恐慌性抛售,所以,熔断机制是防止股市崩盘的利器。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在去年股灾之后,监管层很快就推出熔断机制。这反映了监管层对现行制度的反思与重建。
不过,熔断机制固然是外来的好制度,但在我国股市半市场化的背景下,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时间。相信监管部门在总结这次熔断机制经验的基础上,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让“熔断”之剑更加锋利。
笔者认为,通过这次熔断机制实施经验,反映出以下问题:熔断机制启动的门槛太低,二次熔断间隔的时间太短。
从1月4日市场实际的运行情况看,从首次触发,到第二次熔断,市场实际只成交了6分钟时间。投资者的恐慌情绪造成的抛售,加速了股指的下跌。由于制度设计的原因,熔断机制非但没有起到对市场情绪进行镇静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抛售。所以,应该重新设计熔断机制,将市场的预期行动纳入其中考虑。
其实,早在征求意见之时,就有专家指出:5%的阈值可能太低,导致熔断机制频繁触发。且两档阈值间隔过小,可能会引起连续触发。
就国外而言,美国、韩国、印度也均设立了指数熔断机制。相比之下,我国的熔断阈值门槛比较低,触碰频率也将远高于美国、韩国等国家。美国指数熔断机制的基准指数为标普500,阀值只有单项跌幅阀值,为7%/13%/20%。
另外,我国熔断机制两档阈值间隔过小,这样,就会产生下跌的预期。从投资者的心理角度分析,到5%就熔断无法出售股票,许多人就会产生恐惧情绪;首次5%熔断完后往往赶紧抛售,瞬间触动第二次7%熔断。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在熔断期间的信息披露。
中国股市是一个流言较多的市场。在熔断冷静期内,必然出现各种声音:机构会鼓励投资者买进或卖出,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本企业股价下滑,也会发布利好的消息。
在美国,熔断期间,信息披露的原则是:1,提供时间让市场冷静;2,提供时间让金融机构公开信息;3,提供时间让上市公司公开信息;4,提供时间让政府发现其中原因。而在我国实际出现的情况是:流言扩散;市场恐慌,让市场进一步恐慌;让市场进一步恐慌……
在此情况下,监管部门应及时发布信息。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以上各种信息进行甄别,及时澄清虚假信息,以此稳定市场情绪。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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