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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

 

1.      近日,首批跨境人民币业务正式启动,有媒体报道说是标志着自贸区金融创新服务已经落地。所谓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就是企业以区内账户为主账户,实现境内人民币资金池与境外人民币资金池内资金的双向流通。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不涉及FTA账户,因此该项业务可以在FTA账户开立前落地实施。这属不属于区内创新的业务?

 

   现在境内与境外资金池的双向流通,是开始业务的前提,不能算创新。但是,随着FTA账户的开立,资金池的双向流通会复杂化,这才算创新。

 

2.      如果时,那么,文中涉及的区内银行由于央行分账核算系统没有验收而无法开展新业务的说法是否成立呢?怎样表述能更精确一点?

 

区内银行由于央行分账核算系统没有验收而无法开展新业务的说法是成立的。开立FTA账户是进行一切业务和创新的基础,而验收央行分账核算系统,是开立FTA账户的前提。

 

3.现在据您了解,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会产生哪些影响?

 

(1)    同业存单业务在区内试行,实现同业利率的完全市场化,但外币存款的市场化还没有放开。

(2)    大量进入自贸区内的境外资金将支持上海的企业(尤其是银行)发展,并对区内和区外的上海地产市场形成支撑。

(3)    一段时间后,上交所的A股(基本不对外资开放)和港交所的H股(对外资开放)价格差距将抹平。

 

3.      现在FTA账户没有设立,对区内银行哪些业务开展存在阻碍?是全部还是一小部分?有没有一个比例?(分账核算业务的验收和创新业务开展是怎样的关系?)

 

FTA账户的设立,是开展业务前提和基础。所以,对于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全部,而不是局部。分账核算业务的验收,又是开立FTA账户的必要条件。

 

另外,就30条的实施而言,由于实施过程中需要财政部和银监会配合,这二个部分作风比较保守,30条的执行肯定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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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柯荆民

304篇文章 18天前更新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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