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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ationbiz.com by Danny  2013年1月29日

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已经向前迈进了一步——即使这其实也是一种倒退。

在1月的上旬,中国政府第一次对外企实施反垄断处罚。控制着中国经济命脉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NRDC)以操纵平板显示屏价格为由,将韩国的三星、LG以及4家台湾企业,处以5600万美元的罚款。通过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9家中国电视制造商在国家发改委出拳之前,就已经提交了一纸诉状。

国家发改委发现,这6家共同占据着8成市场份额的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召开了共计53轮“水晶会议”,来定期对全球的液晶平板市场实现相互间的价格通信。

总计1.72亿人民币(折合美元2700万美元)的罚单应当退还给这9家中国企业,包括长虹、创维、海尔、海信、康佳、上海仪电、TCL、厦华、新科。在裁决之后,三星和LG发布公告表达了对相关中国企业的歉意,承诺将在未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保证买卖间的公平。

随着中国经济的急速膨胀,现行的法律制度与制度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更是显而易见,一个更加系统和先进的法律法规亟待走向前台。国家发改委此次的重拳出击是中国官方整治外企反垄断的首例,这表明中国决心在法律领域上寻求更多的全球影响力。以前,除了2011年对联合利华的调查,中国从未以反垄断为由惩罚过外企。国家发改委反垄断部主任许昆林就告诉中国新闻网,此次处罚表明了中国正在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并逐步保护着中国企业的利益。

在2006年,中国、欧盟以及美国的当局均收到了对液晶垄断联盟的投诉。当时,中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垄断问题。此外,调查液晶显示屏制造商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并非当时的中国民事法院所能够胜任的。

相反,国家发改委却启动了自己的调查。即使最终的处罚结果已经宣判,但比起欧盟6.48亿欧元以及美国12亿美元的罚单,这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是因为其相关的举措是在2001年到2006年期间实施的,而中国2008年颁布的发垄断法是不能够追溯以往的,而且当时的处罚决定是以定价法为基准的。一位国家发改委的发言人就注意到,如果当时的案例是以反垄断法为基础的话,违法的企业所要承受的罚单将波及到他们1%到10%的全球收入,甚至还有可能更高。

根据一名来自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合伙人迈克尔·韩(Michael Han)的描述,国家发改委通过对液晶显示屏制造商6年的调查,已经形成了具备丰富的证据收集和分析经验的团队,中国也非常自信自己的执法力度能够赶上欧美,尽管后者的政府当局已有几十年甚至超过一百年的反垄断经验。

爱德华·雷曼(Edward Lehman),雷曼律师事务所的外籍律师兼执行合伙人,建议中国政府需要在未来的民事法院思考处理类似的反垄断案件,而不是在行政当局的监管之下。其中一部分原因可能源于中国的商业文化。雷曼指出,通过诉讼处理的业务伙伴之间的纠纷是西方商业文化的一部分,而在中国,大家总担心撕破脸皮对簿公堂有损于彼此间的关系。

网民在新浪微博上的留言就表示,简单的一纸罚单不足以对未来的恶性竞争做到药到病除。王福重就对公平交易提出了疑问。国家发改委也参与了国内重大关键项目的价格制定,例如精油,所以讽刺的就是,他在打击企业人为操纵价格的同时,自己也在为部分人干预着市场价格。但是,柯荆民就更希望日益膨胀的国家发改委能够放松对国内企业的压迫,例如酒企茅台和他的同行们,他们就时常因为自己的天价惹得消费者们一阵又一阵的口诛笔伐。

判决后的3天,据报道1.72亿的退款全部被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所保管着,该工业协会是诉讼的带头人,也管理着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彩电知识产权交易的企业。

根据其与9家原告企业之间的私下和解,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只能在自己的下一个财政年度持有一半的退款。但其中一名知情人士向《羊城晚报》透露,企业们其实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更奇怪的是,各方对此事均守口如瓶。直到后来,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白为民态度暧昧地表示,该协会是由9家企业共同发起的,这些业主授权协会利用退款来作为其日常运营的资金。但是,相关的言论并未打开人们心中的纠葛,协会并未事先沟通9家原告企业,而是单方面地截留了退款。

无论谁会在这场风波中得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换来的却是不那么愉快的结果,伤心的还是各位观察家和微博博主们。中国的电视企业同仇敌忾,利用监管体制最终打赢这场大仗。但是其中的乱象丛生和尔虞我诈,却告诉中国的法律制度离现代化的目标仍然渐行渐远;自由市场必须更加地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一度赶上了国际水平,但在人际关系扑朔迷离的中国式商业下的权钱交易警示着我们,路,依然还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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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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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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