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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民点评: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售金融工具,一旦超过一定规模和人数,就应视为发行证券;而发行证券,是要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未经批准,就涉嫌非常集资。尤其是所谓“资金池”模式:投资者先把钱委托给P2P公司,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池,P2P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投出去,就变成了一个事实上的证券(理财产品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证券的组合,即基金)。

证券发行要向金融监管部门注册或经其批准,是证券法的灵魂和最实质性条款。这涉及到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和金融秩序问题。例如,无论是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还是银行发行或者代销的理财产品,尽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大问题,但毕竟有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P2P发行的理财产品,根本就没有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所谓“净值标”、“天标”、“秒标”等网上拍卖的方式,实质是对金融工具进行杠杆放大。这带来很大的金融风险。一旦象上海华夏银行理案一样发生兑付不能,投资人当街下跪,谁来“兜底”?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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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时间:2013-01-26   作者:邓娴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P2P发行理财产品有打政策擦边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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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由P2P公司——人人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贷”)推出的理财计划,以其年化收益12%~14%,吸金速度堪比银行理财。若按照每周一期、一期1000万元的发行进度,一年下来,仅这款理财计划就能吸收约5亿元的资金。

P2P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并非新鲜事,但却一直饱受质疑。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理财产品被诟病非法集资;而在此前不久的2012年11月,红岭创投发行的理财产品被证监会叫停。

虽然人人贷创始合伙人张适时一再强调:“理财计划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产品。准确地说,它更类似于一种高级投标工具。”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P2P发行理财产品有打政策擦边球的嫌疑。

“如果没有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的公众发售所谓的理财产品,一旦超过一定的人数和金额,就很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所谓理财计划已经不符合西方对P2P“点对点”的定义,因为真正的P2P要求出借者与最终资金使用人没有障碍地直接对接。同时,这些创新的理财产品还有可能碰触到非法集资的红线。

理财吸金踩雷?

据悉,这款于2012年12月24日上线的理财计划,目前已经完成7期募集,共计6500万元。募集完毕后,在人人贷网站上可以查到资金投资的进度以及所有投资人的基本信息、单笔投资额度。“当资金使用率达到90%左右,我们会计划开放下一期。”张适时说。

根据理财计划说明书,投资标的产生的利息在每月指定日期自动提取,同时投资标的每月回款的本金部分将继续用于投资。“很多投资者还希望能把这个利息继续用于投资,做到真正的‘复利’投资。”人人贷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产品一经推出,就非常火爆。

“具体的产品形式上,每家公司在不同的时间会根据市场的认可程度进行调整。”贷帮CEO尹飞表示,从贷帮的经验来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投资者自主投标,也就是纯粹的P2P;二是一些投资者只把账号委托给P2P公司,P2P公司类似于“证券操盘手”;三是目前当下火热的“资金池”模式,投资者先把钱委托给P2P公司,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池,P2P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投出去,就变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理财产品。

P2P公司是否有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

长期关注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徐军永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目前的相关规定未对非金融机构开发销售理财产品作出禁止性规定,从“法无禁止即为自由”的原则看,似乎P2P公司可以开发设计理财产品。但是基于我国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的现实,而理财产品属于金融产品,因此,P2P公司没有开发、销售理财产品的资质。

“面向不特定公众发售所谓的理财产品,就很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黄震对记者表示。第一,理财计划已经不符合西方对P2P“点对点”的定义,因为真正的P2P要求出借者与最终资金使用人没有障碍,没有二传手。第二,这些创新的理财产品还有可能碰触到中国法律非法集资的红线。

黄震同时强调,“在中国,P2P行业不一定要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但还是要遵循中国民间借贷的一些规范。过去民间借贷在这个领域中,踩红线或者越过红线,导致刑事犯罪的也很多。”

徐军永也认为,从其推出理财计划为相对稳定使用投资人的资金的目的看,是有很大的非法吸储嫌疑的。但是,对于这一判断的关键性问题,还得看相关投资人的资金(含锁定期间回流的资金)是否进入P2P公司自己的账户,这是界定是否非法吸储的红线。“就目前而言,尚无证据证明。”

以业内最有代表性的宜信首创的线下债权模式为例,宜信CEO唐宁提前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唐宁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组合,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并将其销售给投资理财客户。这就被业内人士诟病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对此,张适时作出回应,与被叫停的红岭阳光不同,优选理财计划并非真正的理财产品,只是投标工具而已。并且,用户对于参加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计划内投标情况都可以清晰掌握,每个投标均有其对应的借款合同。“购买理财计划后,投资者的钱实际上是在借款人手中不停滚动,其投资风险与主动投资是一样的。”

徐军永表示,从优选理财的说明书标明的流程看,实际上类似银行的定期存款,只不过其收益率相比银行定期存款而言,要高出很多。这种模式对于P2P公司来讲,能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资金池,壮大可供贷款的资金规模,有助于P2P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迅速扩大信贷规模。但其对投资人而言,风险的加大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在设计理财产品时,肯定会注意规避可能碰到的红线。作为P2P公司,也不能完全死守,不做创新。所谓的创新往往就是要提前走半步,走一步就死了,但一点都不走就太被动了。”尹飞表示,与大的金融机构在刚推出创新产品时不成熟、需要时间摸索一样,P2P公司的创新也是边做边积累。

尹飞认为,P2P理财产品的创新准确地说就是一种博弈过程。“看有什么问题、有什么漏洞,然后在产品、协议、控制以及流程上不断做改进。”

交易泡沫成疑

“这么短时间、大规模的募集资金,借款标的是不是跟得上?”一家P2P公司负责人不无担忧地表示,人人贷的团队比较年轻、敢做,这么大规模地发行理财产品极易发生风险,甚至有可能出现借款标的造假。

“大部分借款标的是通过跟机构合作的,比如机构友信、中安信业等。”张适时告诉记者,在推出每期产品时,“我们首先会根据平台的历史交易情况做预判,未来3~5天会有多少借款标的推出,如果预判标的供应不足,就不会推出产品。”

实际上,假标的泛滥在P2P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应该说我们国家做得规范的P2P公司还不多。在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很差的情况下,比如假标、假合同,都有可能出现,做得不规范的理财、不规范的本金保障、不规范的资金担保都可能给P2P公司带来麻烦,使其自毁长城。”黄震说。

记者了解到,如“秒标”、“天标”、“净值标”等起初为制造噱头,招揽人气而产生的投资标的被大量运用于短时间内冲高交易量。近期天使计划、淘金贷、优易贷等P2P公司跑路事件,莫不是借助“净值标”、“天标”、“秒标”等手段短时间筹集大量资金,这些投资类型成为违法分子圈钱套利的工具。

据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从2012年11月18日以来的一周累计交易量排名榜上,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温州贷、盛融在线、中宝投资,其交易额分别约为14.21亿元、7.06亿元、3.73亿元,交易笔数分别为24238、979、270。然而,在刨除“秒标”、“天标”、“净值标”后,温州贷、盛融在线、中宝投资的交易额分别约为1.25亿元、6.64亿元、3.63亿元,交易笔数分别为715、935、269,排名变化为第六、第一和第二。其中,温州贷的“净值标”、“天标”、“秒标”的交易额高达12.96亿元,交易笔数达23523。

“所以纯粹从交易量来看,温州贷排名第一可能要打引号,数据上有短期人为的因素在里面。”网贷之家负责人徐红伟表示,从网贷之家统计来看,人人贷、红岭创投、365易贷、808信贷的交易量比较稳定。据人人贷2012年年报数据显示,其2012年网络交易额年同比爆发式增长803%,交易金额达3.54亿元,其中,期限为10~12个月的贷款占比最大,为39.54%。

“几万元就可以买一个源代码,整个网站张罗起来不会超过10万元。”徐红伟认为,进入门槛太低也是多宗P2P公司跑路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此外,通过将期限长的投资标的期限拆短,也是P2P公司一个常用的快速提升成交量的方法。“本来一笔借款的借款期限是三个月,P2P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资金提前贷给借款人,然后再将这个标的拆成1个月期限的三个标挂在网上,不停循环,那么成交量就乘以三。”徐红伟举例称,如此一来成交量虚高,交易量数字存在很大的“水分”。

不过,为克服线上模式过于依赖投资人主动找贷款项目因而发展速度缓慢的问题,人人贷也在改变。2012年11月底,其与友信宣布共同组建集团公司,“对于加强风险控制,提升服务,更广泛的覆盖用户群体,线上和线下模式的结合,一定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张适时说。

据记者了解,2012年,人人贷已经获得了东方弘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但谈及具体金额,张适时与东方弘道执行董事张逸龙均表示“尚未到公布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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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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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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