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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为了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国推出了大规模的经济刺激措施。之后,由此产生的债务清偿问题就提了出来。本周,财政部提供了这个问题的部分解决方案,即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值得说明的是,地方政府是中国负债最为严重的公共机构。

 

根据置换计划,地方政府可以低利率债券,置换一万亿(1600万美元)存量的高利率债券。法国兴业银行的姚伟认为,由于地方债务达到30万亿,占GDP47%,在未来几年内,这种置换将成为中国财政生态的新特点。

 

置换本身,并不会减少这些巨额债务的数额,但确实能让这些债务人变得好受些。按照规定,地方政府只有得到财政部的明确批准才可进行负债,但这种明示批准很难取得。作为应对措施,地方政府设立了很多平台公司。通过这些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避开了财政约束,进行负债。因此,无法确认地方政府负债的确实数额。另外,由于这些平台公司是不透明的,融入资金的成本自然也较高。

 

根据财政部长楼继伟的测算,通过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就利息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省400亿-500亿元。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支付的利息,比10年期国债利率3.5%高约4-5个百分点。这种高溢价是不必要的。高利率,意味着债务以惊人的利率在生成复利,而置换可以减少这种复利的生成。对债权人而言,也没有什么吃亏的:债权人虽然少了一些收益,但得到了更多的清偿保保障。

 

除地方债务外,中国其他类型的债务,同样也值得担心。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仅有部分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会被甄别为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债务。此次置换,有助于分清什么债务是政府认可的,什么债务是政府不认可的。政府不认可的债务,则有发生违约的风险。

 

无论如何,中国近年来最大的债务人,是企业的老板,而并非地方官员。据麦肯锡的测算,非金融机构的债务,在去年年中达到GDP125% ,而2007年只有72%。发行新债取代旧债的计划,并不包括这些企业的债务。中国的债务问题看起来是得到了部分解决,但数字仍然有些大,让人放心不下。

 

 

 

2015314 译自:《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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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荆民

柯荆民

304篇文章 18天前更新

北京昌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柯荆民先生执业二十多年,曾担任中债登法律顾问近十年。承办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近年来,热心于热点和公益案件。曾主编《金融法律实务》、与人合著《企业与债券投资》,并在《财新》、《金融时报》、《中国债券》、《中国风险投资》和《当代金融家》等报刊发表有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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